资料图为新西兰城市景观。 中新社发 新西兰驻华大使馆 供图
事实上,在过去几十年间,新西兰与中国共同抓住了“以强大的双边经贸为两国繁荣作出贡献”的机遇。新西兰在发展同中国的关系中开创多个“第一”:第一个同中国结束“入世”双边谈判,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第一个同中国启动双边自贸协定谈判并签署自贸协定……“中国是新西兰最大的贸易伙伴”,傅恩莱表示,“正如阿德恩总理所说,这是我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
她指出,新西兰—中国双边自贸协定于2008年生效,在两国都取得巨大成功。自贸协定为两国之间更广泛的、互惠互利的经贸关系奠定基础。过去10年间,双边贸易增长3倍多,贸易状况相对平衡。
新中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于今年4月7日正式生效实施,再度为双边关系“添砖加瓦”。在傅恩莱看来,两国双边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的签署和生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新中经济关系”,“翻开了两国建交50周年的新篇章”。
资料图为新西兰自然风光。 中新社发 新西兰驻华大使馆 供图她指出,在原版自贸协定项下,98%的新西兰出口产品、100%的中国出口产品已经实现“零关税”,不过,在过去10年间,贸易迅速发展,出现一些新事物,在原版自贸协定达成之时,未能将这些新事物纳入其中。《升级议定书》除在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准入方面做出改进外,还通过简化手续、缩短时间、降低企业成本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两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在升级版协定项下,双方还承诺在新的领域展开合作,包括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竞争政策等。
“对新西兰来说,此次协定升级是我们为推动疫情后经济复苏而开展的系列工作的一部分。对于新西兰这样一个依赖贸易的小型经济体而言,与贸易架构和基于规则的国际体系相关的承诺非常重要,在新冠疫情导致全球多个经济体承压的大环境下尤为如此。”傅恩莱说。
据傅恩莱介绍,在双边自贸协定及其升级版框架下,两国建立自贸区联委会等正式机制,就持续改善双边贸易方式进行磋商,通过举行不同层级的正式对话,广泛探讨经贸问题。她期待着今年再次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也期待在疫情过后,两国经贸各界再次在线下会面。
傅恩莱同时指出,新西兰和中国在农业、气候变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也是两国关系的重要支柱。她特别提到两国科学协作保护候鸟的“趣事”说,“每年春季和秋季,斑尾塍鹬、红腹滨鹬等在两国之间迁徙的鸟类让我们相连。在这些鸟类南北迁徙的过程中,中国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觅食场所。我们在使馆的社交媒体账号中介绍候鸟的故事,以及两国如何共同努力保护这些勇敢的小鸟飞行家。”
资料图为新西兰驻华大使傅恩莱。 中新社发 新西兰驻华大使馆 供图新西兰与中国在历史文化、社会制度上有着差异,对一些问题也持不同看法,如何实现求同存异,摸索出互惠共赢的相处之道?从外交官的专业角度,傅恩莱给出的答案是,“我们以建设性、专业性和常态化的方式解决问题。”她相信,“我们将继续寻求在共同利益领域进行合作,造福两国人民。尽管面临着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新西兰仍有大量机会在共同利益领域深化与中国的合作。”
从个人经历的角度,她更强调,“长久以来,两国关系的核心之处,便是人与人的交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傅恩莱刚刚大学毕业,依照新西兰大学毕业生海外体验的传统,她“很想去海外体验一番”,尤其是东方。“我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和语言充满好奇”,傅恩莱回忆说,“我曾在1985年到1986年间在古城西安授课,这段经历让我对中国有了一些了解,自此我对中国也越发感到好奇。我非常幸运地得到一项政府间奖学金,先是在北京语言学院学习汉语,之后又到北京大学继续深造汉语和法律。”
回顾留学经历和自此开启的与中国近40年的“缘分”,傅恩莱认为,“尽管语言和文化不尽相同,但交流让我们了解到彼此的共性,为我们从不同角度看世界提供绝佳的机会”,更重要的是,“收获了很多终身难忘的友谊”。
她告诉记者,“从19世纪有来自中国的先驱者到新西兰定居以来,在新西兰的华人群体已接近25万人,支撑着蒸蒸日上的人文交流。回望新中交往的历史,像路易·艾黎这样的故事时刻提醒着我们,两国外交关系的基石是什么?是人。我们有一句毛利谚语:这世界上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呢,是人,是人,还是人。”
“今天,我们铭记这些故事,延续他们的精神。”傅恩莱说。(完)
东西问|尹仑: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 中新社昆明12月14日电 题: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 ——专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尹仑 作者 陈静 全球生物多样性的热点地区,往往也是文化多样性富集地区。中国是世界12个生物多样性大国之一,文化多样性亦非常丰富,56个民族创造了众多保护和利用生物物种资源的传统知识。这些传统知识不仅有巨大的商业与经济价值,还对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 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举行之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土著与传统知识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尹仑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探讨中国各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传统知识”等议题。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什么是传统知识?中国民族传统知识中蕴藏了哪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智慧? 尹仑: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传统知识是指在长期的经验基础上形成的、适应地方文化和环境的知识、创新和实践。它属于集体,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代代相传,也可以通过歌曲、传说、谚语、信仰、习惯法和土著语言表达。 在中国生态环境部2014年发布的《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分类、调查与编目技术规定(试行)》中,传统知识被划分为五个类别,分别为:传统选育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传统医药相关知识、与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传统技术及生产生活方式、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文化、传统生物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知识。 例如,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以神山卡瓦格博(云南最高峰)为核心的传统信仰体系,这一神山信仰体系包括周边的300多座神山。村民相信神山上包括动植物在内的一切都属于神山,是不可侵犯的,如果擅自猎取或采伐,将惹怒神山,用暴雨和泥石流对村庄进行报复。在此基础上,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禁止在神山砍伐树木,盗挖药材,污染泉水、河流和湖泊等相关传统习惯法。这些传统习惯法在客观上保护了神山及周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资源,形成了事实上的自然保护区。 游客在观景台欣赏梅里雪山美景。李嘉娴 摄再以传统选育和利用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为例。生活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基诺山的基诺族,从事以陆稻种植为主的轮作农业。当前,基诺族的轮作农业中保存着陆稻品种96种,根据其成熟时间和特点,划分为早熟品种16种、中熟品种35种、晚熟品种20种、糯稻品种25种,并在不同海拔高度和气候条件的土地上,按照不同年份种植不同品种,以追求粮食产量最大化。通过长期积累的认知经验和知识,保护和促进了基诺山陆稻品种的多样性,并进一步孕育了当地以陆稻种质资源为代表的农作物遗传多样性。 可以说,中国各民族传统知识在客观上保护了当地生物遗传资源的多样性,使这些地区成为保存和利用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的“基因库”。这一“基因库”富有生命力,处于动态的变化和发展中。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工作人员在安装红外相机,用于监测拍摄野生动物。该保护区是最大的生物物种基因库。陈骥旻 摄中新社记者:对于中国和世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起到何种作用? 尹仑:传统知识在自然保护中的价值与作用,受到了COP15的重视。《昆明宣言》的17条承诺提到:“加强和建立有效的保护地体系,采取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和空间规划工具……认识到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权利并确保他们充分有效参与。” 中国各民族生活在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中,包括森林、沙漠、高原、冰原、旱地、海滨等,世世代代积累形成了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并随着生态环境与社会文化的变迁不断发展和创新。 传统知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什么作用?以传统知识中的生态习惯法为例,不仅有通常理解的、直接对动植物进行保护的传统信仰和行为准则,也有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进行分类、储藏、有效利用、综合管理、惠益分享和促进发展的传统知识和技术实践。 因此,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而言,传统生态习惯法不只是单一的保护准则,更是一个综合治理体系。例如地处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澜沧江大峡谷的佳碧村,存在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群体性组织“姐妹会”。“姐妹会”制定了封山育林的村规民约,禁止砍伐树木和破坏森林植被,确定了封山育林的森林、树种、海拔和山坡位置,有利于高海拔地区树木和整个森林的生长。同时,“姐妹会”开展植树造林,最大程度恢复树种多样性,维护了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各民族有着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传统知识,并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与生物遗传多样性相关的生态习惯法,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并进一步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高级别会议正式通过“昆明宣言”。刘冉阳 摄中新社记者:COP15第二阶段会议已经召开,您对未来如何更好发挥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作用有何建议? 尹仑:正在举行的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该框架中的2030行动计划具体目标13提到:“确保通过相互商定的条件和事先知情同意等方式,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因此,我们应该思索“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传统知识”这一主题,在相关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中承认并纳入生态习惯法的有益部分,从而实现传统知识及其生态习惯法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的主流化。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开幕。余瑞冬 摄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相关行动计划和地方性法规都提及了传统知识。2010年9月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指出,要开展试点示范,抢救性保护和传承相关传统知识,探索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协调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利益关系。同时,调查少数民族地区与生物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实践,建立数据库,开展惠益共享的研究与示范。 2018年9月,云南省率先制定和颁布了中国第一部地方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这一条例虽然提到了传统知识,但只是个别条款的原则规定,缺少可执行的细则及措施。 当前,印度、巴西、南非、马来西亚等国已制定生物物种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法律和制度,逐步开始承认和接受原住民、世居民族、土著民族和地方社区等传统民族社会的生态习惯法和制度,并将其融入现代环境法律体系。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在“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进一步探索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保护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特殊路径和专门制度。例如,中国可在生物多样性资源和传统生态文化丰富的云南,基于相关传统知识,形成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地方机制,并将其进一步纳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中,弥补其不足。传统知识介入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建设,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就有法可依,可以从根本上防止生物物种资源流失。(完) 受访者简介: 尹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土著与传统知识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云南中心研究员,西南林业大学地理与生态旅游学院研究员,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从事气候人类学、民族生态学、灾害风险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和生物多样性法治建设等问题研究。出版以《气候人类学》为代表的专著4部,在CSSCI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2篇,累计公开发表学术成果300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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